伍小丽:担任金亚伟速录集团高级速录师、驻法院书记员两年以来的心得体会
到今天为止,我担任金亚伟速录集团高级速录师、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已经快两年了。回顾这两年的工作经历,感觉自己成长了很多。来到南山区法院后,我被分配到了民三庭担任书记员。
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是以化解双方矛盾,为双方调和为主。要制作好民事案件的笔录,必须首先掌握双方矛盾源头,争议焦点,从而对制作民事案件笔录的重点内容心中有数。一个负责任的速录员一定会在制作笔录前了解案情,对担任记录的案件,需要先阅卷。我在每次开庭前都阅卷,无论案情简单还是复杂都需要了解。对庭审中可能涉及到的案发时间、地点、人名、证据、专用词语都要摘要;甚至有些案件还需要提前申请法警等等。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,而且速度也快。
在具体民事案件的笔录中应注意以下几点:一是记录清楚涉及案件的人员、时间、地点;二是记录审判过程及不同人员的表述意见、回答问题的内容,主要记回答的关键所在,能真实地反应案件的实际情况。我在记录时就特别注意以上这些要素,只有抓住重点,分析归纳重点,才能形成高质量的庭审笔录,让法官写出有依据的、真实的、公平公正的判决。但我也有不足的地方,因为有的案子不仅需要上面那些要素,有的还需要你对当事人的语言进行概括,甚至有的还需要对当事人的表情进行描述,使得庭审记录更加真实准确,也利于事后当事人以及法官阅卷。
(作者:伍小丽 金亚伟速录集团高级速录师、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速录员 本文是其在8月20日金亚伟速录集团优秀速录师表彰大会上的发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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